被害人收到告知书后,可以依据法律提出相应主张。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有如下
权利和义务:被害人享有的
诉讼权利主要有:请求
立案;申请回避;委托
诉讼代理人;要求
赔偿损失;对不立案的决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
申诉或直接向法院
提起自诉;出席法庭并陈述案情,向被告人发问,参加
证据调查与质证,申请通知新的
证人到庭,调取新的
物证,
重新鉴定或勘验,参加法庭辩论;对
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上诉;对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
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
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