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担保人代偿后,如果要求反
担保人偿还担保欠款,
反担保人不偿还的,可以直接向反担保人。第三人为
债务人向
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
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
证人与债权人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
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
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