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可以断绝父女关系一说,子女年未满18周岁,父母是
法定监护人,父母年老时子女是法定
赡养人,均是法定义务人,法律不准许一方
断绝关系年满18周岁后是独立
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一切
民事行为与
家庭成员无关联,法律也没有规定,也无需断绝关系。
2、因此,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两种,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
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即通常所说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
3、宪
法规定,父母有
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
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但是,都没有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可以断绝。也就是说,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可以人为的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