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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冰毒48克,具体能判多少年

1、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能够根据下列分别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达到数量大起点的,量刑起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达到数量较大起点的,能够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能够在三个月拘役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情节严重的,能够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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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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