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者遇到可能存在欺诈的经济纠纷时,要保留好消费凭证,如发票、合同、交易记录等,这是后续索赔的重要证据。
(二)与经营者沟通协商,明确指出其欺诈行为,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三倍赔偿要求。
(三)若与经营者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协助处理。
(四)还可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