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如何区分自首和坦白

如何区分自首和坦白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区分自首和坦白的角度有:
1、坦白的犯罪人是被动归案,而自首的犯罪人是自动投案
2、犯罪人交代的是已经被司法机关所发觉、掌握的罪行,而自首的犯罪人交代的罪行无论被发觉与否、无论是否正在被指控均可;
3、自首是法定的从宽量刑情节,坦白是酌定量刑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最新修订:2024-03-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