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因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具体来说:1. 责任主体: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是责任主体,如果动物逃逸或者被遗弃后造成损害,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仍需承担责任。2. 无过错责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饲养人或管理人是否有过错,只要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 赔偿范围: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康复费用等; - 误工费:受害者因伤害导致无法工作而减少的收入; - 护理费:受害者需要护理的费用; - 残疾赔偿金:受害者因伤害导致残疾的赔偿; - 死亡赔偿金:受害者死亡时对家属的赔偿; - 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者因伤害遭受精神痛苦的补偿; - 财产损失:受害者因动物损害导致的财产损失。4. 免责或减轻责任的情形:如果损害是由受害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5. 第三人责任: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了解这些基本规则有助于在面对动物致人损害时,明确责任和赔偿事宜。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