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能确定具体侵权人,车主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与侵权人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车主可向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提出补偿要求。建筑物使用人若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不承担补偿责任。
(三)因建筑物的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造成车辆损伤,车主可要求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些主体若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无需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