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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罚只能由什么机关以成文法的方式制定

在我国刑罚只能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以成文法的方式制定,其他任何机关无权制定刑罚,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刑罚时也只能在成文法中明确地加以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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