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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伤残鉴定标准收费的数额是什么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部门的收费是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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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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