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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要严格遵守规定义务,如传讯及时到案,住址或联系方式变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
(二)执行机关一个月未联系,不意味着案件终结,被取保候审人可主动联系办理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询问案件进展与是否需配合侦查。
(三)即便未收到联系,也要持续遵守取保候审规定,不能擅自离开居住的市或县,不得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
(四)违反义务,执行机关会撤销取保候审并依法逮捕。主动沟通能明确权利义务,避免违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2026-01-03 17:0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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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取保候审期间执行机关一个月未联系不代表案件终结,被取保候审人可主动联系公安机关询问进展,且要持续遵守各项规定,否则可能被撤销取保候审并逮捕。
法律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有诸多义务,如传讯及时到案、住址等变动及时报告等。执行机关一个月未联系,案件并非就是处理完成了。被取保候审人主动与办理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沟通,能清晰知晓案件进程以及是否要配合侦查。同时,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像不擅自离开居住的市或县、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证据等。一旦违反这些义务,执行机关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并采取逮捕措施。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可明确自身权利义务,避免因信息不畅而违规。若在取保候审期间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对自身情况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帮助。
2026-01-03 15:43: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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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即便执行机关一个月未联系,也不意味着案件处理终结,仍要持续遵守规定,否则可能面临被撤销取保候审及逮捕的后果。主动与办理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沟通,有助于明确自身权利义务,避免因信息不畅导致违规。
2.解决措施和建议:
-主动联系办理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询问案件进展和是否需配合侦查工作。
-持续严格遵守取保候审各项规定,如传讯及时到案、住址或联系方式变动及时报告、不擅自离开居住的市或县、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证据等。
2026-01-03 14:26: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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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要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义务,比如传讯时要及时到案,住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需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
2.执行机关一个月没联系,不意味着案件处理结束。被取保候审人可以主动联系办理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了解案件进展以及是否要配合侦查工作。
3.即便没收到执行机关联系,被取保候审人也要一直遵守取保候审规定,不能擅自离开居住的市或县,不能干扰证人作证,也不能毁灭证据。
4.若违反相关义务,执行机关会撤销取保候审,依法采取逮捕措施。
5.主动和执行机关沟通,能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信息不通畅而违规。
2026-01-03 14:2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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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多项法定义务,如传讯及时到案、住址等变动及时报告执行机关等,这些义务是必须严格遵守的。
(2)执行机关一个月未联系不意味着案件结束,被取保候审人有必要主动联系公安机关,了解案件进展和是否需配合侦查,这样能使自己更好地掌握情况。
(3)即便未收到执行机关联系,被取保候审人也不能放松警惕,要持续遵守各项规定,不能擅自离市、县,不能干扰证人或毁灭证据等。一旦违反,执行机关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并采取逮捕措施。
提醒:被取保候审人应时刻遵守规定,主动与执行机关沟通,避免因疏忽违规而承担不利后果,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如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
2026-01-03 12:38: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