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限定,
残疾赔偿金准则是根据
受害人丧失劳动本领程度或者
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准则,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量。但六十岁以上的,年纪每增加一岁减少2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量。也就是说,
赔偿准则是按照伤残等级,区分城镇居民和乡村居民,根据年纪等因素综合确定。不知道你是哪一地区,所以不好确定。按照山东来说,07年的城镇和乡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分为12192、4368元,那么如果六十岁以下,
伤残九级且为城市居民则赔偿准则为:12192元年×20年×0、2(九级)=48768元。如果六十岁以上的,还要扣减年份,即上述公式年份肯定少于20,最少不能少于五年。各地以省为单位都有相关赔偿准则,你能够据此来计量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