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撤销
收养登记流程图的问题,参考下面内容: 收养登记员受理撤销收养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 申请人在收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收养登记申请书》,并签名。 申请人没有书写能力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 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 收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三) 申请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收养登记员作见
证人并在见证人一栏签名; (四)调查涉案当事人的收养登记情况。 符合撤销条件的,收养登记机关拟写《关于撤销×××与×××收养登记决定书》,报民政厅(局)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将《关于撤销×××与×××收养登记决定书》送达每位当事人,收缴收养登记证,并在收养登记机关的公告栏公告30日。 收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撤销收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的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