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受理起诉不受借条出具时间限制,但超过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即无论借条出具多久,向法院起诉都会被受理,但若对方提出时效抗辩且时效已过,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可能不被支持。
(二)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自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需在此期间内通过起诉或其他合法方式主张权利,否则时效经过将影响胜诉权。
(三)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条,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但应给予债务人合理准备时间。诉讼时效自该合理准备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四)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延长,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特殊情况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