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次
起诉是否能判决
离婚,与起诉的次数没有必然的联系。有许多案件第一次或第二次起诉到法院就判决离婚的情形。与原告向法院提交的
证据有关。如果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能判决离婚。大多数情况下,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就会判决离婚,如第二次未判决离婚,就要好好找原因了,包括是否
分居,是否对方又提交了你们和好的证据等情况,这要因人而异。一般情况下第三次起诉,说明双方感情确实很难挽回,
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但也不是绝对的,实践中还有第四次、第五次才判决离婚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
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