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加快诉讼进程,在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时,可向法院申请适用简易程序,这样能在三个月内完成一审。
(二)若案情复杂,要积极收集有力证据,清晰明确地陈述观点,争取在六个月的普通程序审限内解决纠纷。
(三)若对一审判决不服要上诉,需在规定时间内提起,同时做好充分准备应对二审,二审审限为三个月。
(四)注意法定扣除审限的情形,如公告送达、鉴定等,提前做好应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