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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有什么

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有: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原则;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单一性原则和优先权原则。
1.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2.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
3.强制注册原则,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
4.使用在先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
5.商标分开注册原则,主要是指组合商标中的中文、英文、拼音、图形等元素单独进行申请原则。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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