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事人如果没有
欠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
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欠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
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
证人等。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
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
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2、关于对方下落不明的问题,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
债权人起诉时,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
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
借贷关系存在的
证据,受理后公告
传唤债务人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