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法院判定子女抚养权的核心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经济状况是考量因素之一,但并非决定性因素。即使女方没有工作,只要能证明自身条件更符合子女成长需求,仍可争取抚养权。
(2)女方可举证对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例如患有严重疾病影响抚养能力、有赌博或吸毒等不良嗜好、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等,这些情形会降低对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
(3)若子女已满八周岁,其真实意愿对抚养权判定有重要影响,法院会尊重子女的选择。女方需确保子女的意愿表达真实且符合其自身利益。
(4)女方虽无工作,但可提供证据证明自身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例如存款、房产租金等,或能证明自己具备快速找到合适工作的能力,以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这会增加争取抚养权的几率。
提醒:
女方在争取抚养权时,应注意收集能证明自身适合抚养子女及对方不适合抚养的相关证据,如子女日常照料记录、对方不良行为的证据等。不同案情的解决方案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