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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遗弃家庭成员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证明遗弃家庭成员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亲戚邻居等证人证言
2、被遗弃人的陈述;
3、扶养人将被抚养人移置于自己不能扶养的场所的事实等,在遇到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时,可以去居委会开证明;
4、可以收集相关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以证实存在遗弃家庭成员的事实。
5、要找到行为人能够抚养但是拒绝抚养家庭成员的证据,如儿女对失去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父母不承担经济供给义务,或子女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不予照料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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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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