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
申请保全的财产,
债务人不可以将其卖掉,即使债务人进行了买卖活动的,该买卖行为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财产保全是指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
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
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
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
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
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