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嫁妆一般都是婚前女方家赠与女方的,所以一般不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而认定属于女方的
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嫁妆是夫妻办理完
结婚登记才赠与女方的,且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一人的,则嫁妆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嫁妆仍然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