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孩子离婚时的抚养权归属需结合实际情况判定,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优先尊重父母协商结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综合考量后判决。
1.若父母双方能就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直接按照协商结果确定归属。这种方式不仅能快速解决争议,还能减少对孩子的情感冲击,维持其生活的稳定性。
2.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从多维度评估抚养条件。首先考察双方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是否足以支撑孩子的生活与教育开支、居住环境是否安全舒适等;其次关注父母的品德与行为习惯,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不良嗜好或行为;同时会参考孩子的生活现状,比如长期与哪一方共同生活、对现有生活环境的适应程度等,尽量避免频繁变动生活环境对孩子造成的影响。
3.存在特殊情形时,法院会优先或限制某一方的抚养权请求。若一方存在严重疾病、吸毒赌博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获得抚养权的概率会降低;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在双方抚养条件相近的情况下,法院会优先考虑该方的抚养权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