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与伤者及家属沟通,明确其不肯结案的原因,尝试通过协商给出合理赔偿等方案来解决问题。
(二)若沟通没有效果,向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交警协助调解,推动伤者配合完成结案程序,因为交警部门有责任和能力对事故处理给予指导和协调。
(三)若伤者依旧不配合,保留好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单据、双方沟通记录等与事故相关的所有证据。若伤者后续提出不合理诉求,可凭借这些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若伤者长时间不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结案以确定赔偿金额等事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