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不适用于
遗嘱继承。根据我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
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人死亡;而由其晚辈
直系血亲代替
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
法定继承方式,属于法定继承制度必要的特殊补充形式,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而遗嘱继承中的
遗嘱继承人死亡时并不享有
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也就不能因此发生代位继承,故代位继承不适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
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
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