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办婚姻通常是第三人
胁迫的结果,这种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
撤销婚姻。
被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
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胁迫是指
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
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
结婚的情况。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