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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安全核查记录应有哪三方核对确认并签字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应有哪三方核对确认并签字
如今,医疗事故已成为我国难以回避的问题,对此患者若想要获得赔偿则需要确认医院对医疗事故所造成的责任程度。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划分主要是分为四种责任程度,分别是完全责任和主要责任,亦或是次要和轻微责任等。需要经过鉴定之后,才能确认应该对医疗事故负什么责任。
2024-02-27 20:22:18 已帮助28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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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安全核查记录应有哪三方核对确认并签字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是指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风险、手术使用物品清点等内容进行核对的记录。输血的患者还应对血型、用血量进行核对。应有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核对、确认并签名。
    【法律依据】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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