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的应当按照如下情形处理:
(一)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可以依法按缺席判决处理,但一般也不会轻易判决离婚。
(二)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一方当事人依法提起离婚诉讼,不论另一方是否同意都不会影响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