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债务性质。查看债务是否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是否对债务进行了追认。若有,大概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判断债务用途。分析债务是否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如果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通常为共同债务;若超出此范围,需债权人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
(三)收集证据。若认为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等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