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诉讼管辖专题
>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什么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什么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3 00:13:23
已帮助152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什么
“涉外民事
诉讼
”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应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若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法院可提供,但翻译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查看更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涉外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涉外离婚纠纷案件的审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在国内离婚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所需要的时间通常为:(1)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2)送达期间:对于国外一方送达诉讼文书,若顺利送达则较快,否则人民法院采取邮寄或公告方式,则需六个月。(3)答辩期:三十日(4)若缺席审理,则裁判文书应公告送达,公告期六个月。(5)上诉期:三十日如果对方在诉讼中不配合,故意利用法律程序拖延时间,这个期限可能还会延长,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把握好时间问题,争取早日解决离婚带来的困扰。涉外离婚案件的期限,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另外离婚案件在送达期间上与国内也有所不同。涉外离婚诉讼的上诉与答辩期间也与国内离婚案件有所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民间借贷中双方是否涉及虚假诉讼该怎么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涉外离婚案件的诉讼材料是怎样的
下述材料是涉外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准备的: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去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去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去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一下涉外财产保全指的是什么
涉外财产保全,是指在涉外民事案件中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不能或难以执行时,人民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对他方当事人有关财产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涉外财产保全较之国内财产保全,有许多不同的特点:一是启动财产保全程序的主体不同。国内财产保全中,当事人可以申请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亦可依照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涉外财产保全,只能由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二是诉前保全后,申请人提起诉讼的期限不同。国内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申请人应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涉外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是对保全财产监督机制不同。国内财产保全措施采取后,一般不需要第三者监督涉外财产保全措施采取后,一般应交由有关单位监督。涉外财产保全多见于海事案件。在海事诉讼中,常涉及财产的扣押和船舶的扣押。如扣押后无人监督,很可能被人破坏或驶离港口。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民事诉讼法》第255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保全的财产需要监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监督,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1.财产保全因下列情形而得到解除:2.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申请人逾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的3.保全措施采取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4.申请人主动撤回保全申请并经法院同意的5.是其他需要解除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解除由人民法院发布命令,该命令由执行员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当然,申请不当的赔偿范围仅限于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而不是被申请人的全部损失。换言之,损害结果须与财产保全措施存在因果关系时方能赔偿,超越范围的赔偿也是对申请人权利的侵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涉嫌诈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吗?
诈骗罪一般是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一般情况下,被害人只能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或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类似诈骗罪等专门侵犯财产权的犯罪一般都可以直接由刑事诉讼追究相应的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外国人在中国遭遇民事纠纷怎样提起诉讼?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一,委托适格的代理人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外国人在、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国律师。外国律师如果是当事人近亲属,也可以作为代理人,但只能以非律师身份参加诉讼。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也可接受委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司法豁免权。 第二,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涉外民事全部诉讼活动的进行和司法文书的制作,都必须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外国诉讼参与人向提交的诉讼文书,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可根据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域外证据和文书需经公证、认证。当事人向提供的证据如果是在中国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在中国没有住所的外国人委托中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的,从域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也需经上述公证、认证程序。 第四,财产权益纠纷案件可选择管辖。对涉外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选择与纠纷有一定联系的地点进行管辖。若双方没有协议选择管辖,且被告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而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均在中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则原告可以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提讼。
王海波
问题:我儿子儿媳现在有外债,还有一个民事债务诉讼没有判决,现在儿媳因刑事案被判刑,如果我儿子想办理离婚,是不是要去法院起诉离婚?
可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涉外婚姻送达的诉讼文书有几个
一、涉外婚姻的含义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为维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限制,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 二、涉外婚姻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涉外民事仲裁和涉外民事诉讼有什么区别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涉外仲裁和涉外诉讼,都是解决涉外民事纠纷的重要方式。它们共同担当着解决涉外民事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任务。但是,在具体认识上,应该了解二者的区别,以便具体把握二者分担的不同的职能,避免将二者简单等同化。 (1)性质和权限不同。涉外仲裁是由涉外仲裁委员会这种民间性质的机构.根据仲裁法等法律,制定自己的仲裁规则,并据此受理当事人自愿提交它们解决的国际民商事和经贸纠纷;而涉外诉讼案件的审理由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进行,它们受理的涉外案件,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审判并以国家法律作为判断的标准。 (2)管辖案件的范围不同。涉外仲裁机构管辖的案件主要限于在涉外经贸、海事运输等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和仲裁条款选择涉外仲裁机构作为纠纷解决机构时,方可受理;而人民的管辖的涉外案件范围要比涉外仲裁宽,而且,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只要案件与我国有连结点,当事人又到我国人民的,人民有权受理和审判。 (3)审理程序不同。涉外仲裁实行一审终审制,而涉外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在审理人员的选择上,涉外仲裁当事人有选择仲裁员权利,而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无权选择法官来审理案件。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民事诉讼中的新证据是指哪些
新《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一款规定,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保全的措施仅限于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新的《民事诉讼法》将“责令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为”作为新增的保全措施,对于保障判决的执行、避免判决生效前一方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案中,如果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时间可能过长,不利于保护王某的合法权益。按照新的《民事诉讼法》,王某就可以在前第一时间向申请诉前保全,可以立即责令李某腾退侵占王某的住房。对于一些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履行的,也可以责令限制其高消费、出国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涉外民事诉讼冲突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平行诉讼 在平行诉讼造成管辖权冲突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人民在强调国家主权的同时,应适当地采用“一事不再理”原则,承认外国的诉讼效力,并考虑到有利于判决的执行等因素。 具体言之,对于“对抗诉讼”,人民经司法审查后,一般应予受理,且不得承认和执行外国的判决。对于“重复诉讼”,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对于当 事人已在外国而正在进行中的案件,再到我国的,应按“一事不再理”原则不予受理。对于当事人在外国后获得胜诉,但判决在该国得不 到执行,再就同案向我国的,不宜按“一事不再理”原则处理,而应当允许当事人再行。 2、不方便原则 我国在立法上没有规定不方便原则,司法解释也不曾明确。认为可以考虑适用该原则;受案的我国对案件享有管辖权;当事人之间不存在选择我国管辖的协议;案件不属于我国专属管辖;案件不涉及我国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利益;案件争议发生的主要事实不在我国且不适用我国法律,我国若受案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重大困难;外国对案件享有管辖权且审理该案件更为方便。 3、适当地建立必要管辖权 有关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消极冲突,我国应适当地建立必要管辖权。虽然我国在立法上没有明确建立必要管辖权,但是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 条和第14 条分别有如下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 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 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第10条 我国和外国都享有管辖权的涉外商事纠纷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且被受理后又就同一争议向我国提讼,或者对方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向我国提讼的,外国是否已经受理案件或者作出判决,不影响我国行使管辖权,但是否受理,由我国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外国判决已经被我国承认和执行的,人民不应受理。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第11条我国在审理涉外商事纠纷案件过程中,如发现案件存在不方便管辖的因素,可以根据“不方便原则”裁定驳回原告的。“不方便原则”的适用应符合下列条件: (1)被告提出适用“不方便原则”的请求,或者提出管辖异议而受诉认为可以考虑适用“不方便原则”; (2)受理案件的我国对案件享有管辖权; (3)当事人之间不存在选择我国管辖的协议; (4)案件不属于我国专属管辖; (5)案件不涉及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利益; (6)案件争议发生的主要事实不在我国境内且不适用我国法律,我国若受理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重大困难; (7)外国对案件享有管辖权且审理该案件更加方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3 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 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我和我老婆要离婚,我想问问涉外离婚诉讼的答辩期与上诉期是什么,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涉外婚姻如何起诉离婚?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所以,在立案、审理时都应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进行细致审查。需要注意到:此类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与普通离婚案件有所不同:普通离婚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可以是特别授权代理。庭审时,普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一般仍应到庭参加诉讼;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当事人如已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其本人可以不到庭。其次,在国外一方的当事人如果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希望我对 涉外离婚诉讼的答辩期与上诉期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能帮到您!
诉讼仲裁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交警责任认定保险拒赔诉讼费怎么算
#诉讼仲裁
1313次阅读
保险拒赔诉讼书怎么写
#诉讼仲裁
1147次阅读
非营业转营运保险公司拒赔诉讼费怎么算
#诉讼仲裁
1491次阅读
运费险保险公司已拒赔诉讼费怎么算
#诉讼仲裁
1380次阅读
车伤人拖车费保险不理赔诉讼费怎么算
#诉讼仲裁
1210次阅读
车上没拉人出事保险拒赔诉讼费怎么算
#诉讼仲裁
1484次阅读
关于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什么
精选专题信息
挑衅对方被打伤责任在谁
2024.05.14
打人不构成轻微伤是不是可以拘留
2024.05.14
电话录音是否能作为法律证据
2024.05.14
哪些情况属违法装修
2024.05.14
教唆小孩砸东西责任如何承担
2024.05.14
关于合同纠纷的申请仲裁流程
2024.05.14
个人倒卖真酒违法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4.05.14
网络骚扰可以报警吗
2024.05.14
超出民事诉讼时效如何维权,有哪些相关规定
2024.05.14
拘留所能见家人吗
2024.05.14
殴打他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2024.05.14
只有转账记录是否能起诉对方
2024.05.14
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2024.05.14
民事诉讼时效超了怎么办
2024.05.14
法院罚金未交!信用卡可以够冻结吗
2024.05.14
申请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2024.05.14
热门推荐
热门诉讼仲裁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受理范围律师
证据调查律师
诉讼管辖律师
办案流程律师
判决执行律师
司法文书律师
仲裁律师
公证律师
治安管理律师
诉讼仲裁法规律师
诉讼仲裁案例律师
撤诉后起诉费给退吗
起诉商家流程和费用
怎么能让调解书无效
替人顶包拘留多少天
传票收到后多久开庭
打官司的流程怎么走
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追加被执行人的程序
被电话威胁恐吓怎么办
被电话威胁恐吓怎么办
经济仲裁申诉状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或仲裁)附委托人须知-优
不服仲裁裁决起诉状通用版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状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状通用版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通用版
商铺租金仲裁申请书上诉状
个人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范本
2022-个人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范本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范本专业版
故意伤人会被判几年
未满16故意伤人会怎么判
留置到判刑要多久
14岁孩子故意伤害判刑吗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
14岁敲诈勒索判多久
故意伤人致死一般判几年
故意伤害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他人轻伤二级应该怎么判
初犯帮信罪流水100万判多久
故意伤人骨折怎么判刑和赔偿
故意伤害未遂怎么判
判刑11年正常多久可以出来
偷盗电瓶车会被判多久
故意伤害罪重伤判多少年
容留卖淫判多久
故意伤害儿童罪
故意伤害可以调解吗
强制猥亵判多久
故意伤害没有伤如何处罚
抢劫判刑多少年
故意伤害致轻伤
16岁打死人会判多少年
贪污受贿判多少年
16岁抢劫犯判多少年
杀人要判多少年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赔偿标准
诈骗帮信罪怎么判
故意伤害量刑标准
非法拘禁判多久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郭海滨律师
2024-05-14 07:45:45
未满十六岁被起诉,被起诉了什么?
问题:未满十六岁被起诉会有什么影响?
吕美亮律师
2024-05-13 11:10:25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我被骗2400百元,我有对方身份证,和转账记录?
刘阳律师
2024-05-13 05:26:01
你好!如果是初次,有可能不被拘留。
问题:未满18周岁给嫖娼未遂会被拘留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13 07:31:03
骚扰如果多次涉嫌寻衅滋事,及时取证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问题:遇到骚扰电话怎么能处理?
吕美亮律师
2024-05-12 09:51:39
具体是什么事情,您可以详细说说
问题:我今夜遇到的事不知道需不需要报警?
杜强吉律师
2024-05-12 17:35:4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民事诉讼期过期了还可以在起诉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10 07:18:59
您好目前您报警处理了没有,报警处理后,行政或者刑事处理后,不影响民事起诉要求赔偿
问题:被打了怎么打官司?
钱威律师
2024-05-10 03:12:49
你好可以电话!!!!!
问题:第一次嫖娼被抓一定会拘留吗?
杨文斌律师
2024-05-09 23:19:06
你好,多久了呢?几次?
问题:嫖娼没有被抓,后续通过微信转账记录被找到会受到什么处罚?
钱威律师
2024-05-09 22:00:42
你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吗
问题:嫖娼传唤过说的回去等通知,大概多久在通知我?
杜强吉律师
2024-05-12 17:35:4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民事诉讼期过期了还可以在起诉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5-14 07:45:45
未满十六岁被起诉,被起诉了什么?
问题:未满十六岁被起诉会有什么影响?
吕美亮律师
2024-05-13 11:10:25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我被骗2400百元,我有对方身份证,和转账记录?
钱威律师
2024-05-10 03:12:49
你好可以电话!!!!!
问题:第一次嫖娼被抓一定会拘留吗?
钱威律师
2024-05-09 22:00:42
你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吗
问题:嫖娼传唤过说的回去等通知,大概多久在通知我?
刘阳律师
2024-05-13 05:26:01
你好!如果是初次,有可能不被拘留。
问题:未满18周岁给嫖娼未遂会被拘留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13 07:31:03
骚扰如果多次涉嫌寻衅滋事,及时取证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问题:遇到骚扰电话怎么能处理?
吕美亮律师
2024-05-12 09:51:39
具体是什么事情,您可以详细说说
问题:我今夜遇到的事不知道需不需要报警?
吕美亮律师
2024-05-10 07:18:59
您好目前您报警处理了没有,报警处理后,行政或者刑事处理后,不影响民事起诉要求赔偿
问题:被打了怎么打官司?
杨文斌律师
2024-05-09 23:19:06
你好,多久了呢?几次?
问题:嫖娼没有被抓,后续通过微信转账记录被找到会受到什么处罚?
更多
最新法律知识
民法典关于飘窗的所有权
2024.05.14
1649次阅读
嫖娼可以不拘留只罚款吗
2024.05.14
1935次阅读
房子被拍卖后多久会通知搬走
2024.05.14
1265次阅读
起诉书应该怎么写
2024.05.14
1585次阅读
怎么查有没有被别人起诉
2024.05.14
1989次阅读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常用合同
查看更多
1
什么是行政诉讼期限
下载
2
住宅的套型是指什么?
下载
3
什么是妨害民事诉讼行为
下载
4
法律上的夫妻分居是指什么.
下载
5
法律上的夫妻分居是指什么。
下载
6
什么算是收养
下载
7
什么是融资租赁
下载
8
什么是先予执行
下载
9
什么是期房转让?
下载
10
房屋典当是什么?
下载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交通肇事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抗税罪
催收非法债务罪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聚众斗殴罪
背叛国家罪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非法组织卖血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