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集
欠条等
证据,携带
起诉状,自己的
身份证等证件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
立案,在立案时应当提供被告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
2.
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如不符合,也会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3.法院受理后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答辩状。
4.法院安排
开庭审理。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
简易程序的审限是三个月。
5.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人
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