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受害者
1.及时收集与伤害相关的各类票据,如医疗费用票据、交通费用票据等,为后续赔偿提供证据。
2.保留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护理建议等材料,以便确定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赔偿项目。
3.若造成残疾,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系数,为计算残疾赔偿金提供依据。
(二)对于赔偿义务人
1.认真审核受害者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统计数据,结合具体案情,准确计算各项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