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者买到过期商品,可直接要求经营者退货并退还购买该商品的款项。
(二)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支付增加赔偿。计算方式为购买商品价款的十倍或损失的三倍,两者中选择较高的金额。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经营者需按五百元支付。
(三)若与经营者协商赔偿不成,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