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
及时收集与事故和赔偿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医疗机构的收款凭证、病历、诊断证明、护理人员收入证明、交通费用票据等,为后续协商或诉讼做准备。
(二)友好协商
双方先尝试友好协商赔偿事宜,明确各项赔偿项目和金额,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三)诉讼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充分的证据,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