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一方在婚姻中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家务补偿,需举证,补偿数额先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离婚时可向对方请求家务补偿。适用情形多样,像长期负责子女的照料教育医疗、照顾长辈生活起居、为支持配偶事业放弃自身机会并承担主要家务等。不过,提出请求的一方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负担了较多义务。补偿数额先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无果,法院会根据婚姻存续时间、义务负担程度、对方经济能力等因素进行判决。如果您在婚姻中也面临类似情况,或者对家务补偿问题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