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维权。当知道自身权利受损害和义务人后,尽早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赔偿,避免超过三年诉讼时效。
(二)保留证据。在遭受人身伤害后,注意留存与伤害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事故现场照片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三)中断时效。若暂时无法解决纠纷,可通过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方式使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三年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