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当事人陈述时,要完整记录其对案件情况的描述,注意内容的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对于书证,仔细审查担保合同、借款协议等书面文件,查看是否存在篡改、伪造痕迹。
(三)发现物证如虚假抵押物,要妥善保存,防止其损坏或丢失。
(四)收集视听资料时,确保录音、录像清晰,能反映关键诈骗过程或对话。
(五)提取电子数据,如聊天记录、电子邮件,要保证其来源合法,内容完整。
(六)寻找证人时,确保其知晓诈骗情况,并及时获取其证言。
(七)申请鉴定意见时,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担保文件进行鉴定。
(八)涉及抵押物等现场,及时进行勘验并做好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