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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如何界定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范围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即企业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享有所有权以及国有企业被授予经营管理权的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通过破产企业的清算组的行为所取得的财产本身属法人资本增值的结果,构成法人财产的组成部分,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物权、合同债权、票据权利、知识产权代位求偿权等。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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