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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工程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现行工程项目质量评定方法评定的过程是一个多级综合评判的过程。整个评定的过程实行三级评定:
一、先根据各检验项目的实测值得出对分项工程质量的判定;
二、根据分项工程的质量状况得出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结果;
三、最后得出整个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结果。
现行工程项目质量评定方法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状况的表述中实行三级划分,即质量状况的判定分为三个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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