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调解可以依
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
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
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
法律关系明确、
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进行调解。
3、法院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
证人到庭。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
代理人参加调解。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
代理人签名。
4、
离婚案件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
5、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法院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法院调解根据
开庭审理的方式和步骤进行。
6、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节书。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
法定代理人进行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