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动上交
枪支会追究法律责任,但是主动上交枪支构成
自首,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动投案,是指
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嫌疑人未被
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
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民法院投案。
2、法律依据
《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
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
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