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
抵押权人和
抵押人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可以直接变卖
抵押物,但是不能损害其他
债权人的利益。
2、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
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拍卖、变卖
抵押财产。
3、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4、《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
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
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