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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起诉和追加起诉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补充起诉和追加起诉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2-22 06:37:17 已帮助21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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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起诉和追加起诉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1.两者之间没有区别,补充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发现遗漏的同案犯或遗漏的罪行时,对原起诉予以补充的诉讼活动。
2.追加起诉:检察院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审理的。
3.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五十八条
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追加、补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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