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挪用资金案件,当事人应尽快退还挪用资金,特别是在提起公诉前退还,争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还可能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对于企业而言,要建立健全财务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批和监督,防止挪用资金情况发生。
(三)一旦发现挪用资金行为,企业应及时收集证据,向司法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