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况。
如法院已经进行审理,
欠条的原件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的环节应提交法庭,法院在做出调解或判决后,欠条归入
案卷,
当事人不能要回欠条原件。欠款的处理,依调解书或
判决书作为依据即可。此后
债务人还款,
债权人出具收据即可,也无需再收回欠条。
如法院尚未开庭,欠条原件尚在债权人手中,债务人将款付清时,可收回欠条原件,或者由债权人针对该欠款出具收条。欠款付清,原告应撤回
起诉;即使不
撤诉,原告已没有欠条原件,被告不认可
复印件,或者被告出具了已还款的收条,法院也不会再支持原告的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
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