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下处理:
一、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
撤诉处理;
二、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
提起自诉的,人
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事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共同
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
诉讼,并告知其不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视为放弃告诉。第
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
当事人另行
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