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选择补偿方式,可先了解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自身需求和经济状况,判断货币补偿、产权置换、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哪种更适合自己。
(二)与拆迁方协商时,要明确提出自己期望的补偿方式,同时提供房屋价值、搬迁安置等相关费用的依据,争取合理补偿。
(三)若协商不成,可收集拆迁公告、房屋产权证明、协商记录等证据,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