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想离婚的人,若双方能达成协议,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但要做好应对离婚冷静期的准备。在冷静期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并且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要一起去申请离婚证,避免因未申请被视为撤回。
(二)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者不想经历离婚冷静期,可选择诉讼离婚,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