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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具体包括哪些

1、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是与孩子定期见面;经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同意,与孩子短期生活在一起;与孩子通信、通电话、赠送物品或礼物;与孩子共同进餐。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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