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
损害赔偿主体:
旅游事故
赔偿主体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
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导致发生了旅游事故,依法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的
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只有确定了事故赔偿主体,
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才能得以维护。准确确定旅游事故
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正确处理旅游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和请求赔偿的基础。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
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